4月2日,美国宣布对除加拿大、墨西哥外的几乎所有主流经济体征收10%至49%的"对等关税",引发全球贸易摩擦。此后多国启动与美谈判,截至目前英、越等国已达成协议,中国通过两次会谈与美形成共识并采取临时措施。7月7日,特朗普延长基础关税征收期至8月1日,向14国发送新税率信件,推动更多协议签署。
国际贸易谈判本属常态,尤其当美国作为最大需求方试图改变规则时,协议签署是经济交流的重要环节。但国内部分自媒体出现奇怪现象:但凡有国与美签约,便被简单标签化为"跪"。这种粗暴归因存在严重逻辑漏洞——若按此标准,中英越等已签约国是否都算"跪"?
以中美之间的谈判为例,瑞士日内瓦会谈后双方联合声明将中方对美加征关税从125%调至10%,伦敦磋商后中国逐步放开民用稀土出口管制。这些调整是中国向美国“投降,或者说是“跪”了吗?
显然不是,因为美国同步做出重大让步:对华关税从145%降至30%(含20%"芬太尼关税"),松绑半导体管制允许三大EDA软件公司为中企服务。所有调整都是复杂国际环境中寻求最优解的体现。
展开剩余68%既然中美之间达成协议不能算“跪”,其他国家同样如此,这个逻辑不能理解吧?
如果我们换个视角,甚至可以说美国向与其达成协议的各国“下跪”了。以越南为例,美最初设定46%对等关税给越出口带来巨大压力,协议后降至20%。若按"跪"的逻辑,这岂非美方认怂?实则是双方基于利益权衡的博弈结果,既不能说越南“跪”了,更没有证据表明美国“怂”了。
从长期关税政策看,2025年前美对大部分国家进口商品仅征2%左右关税,而各国对美商品征收的关税、增值税等综合税费常达十几个至二十几个点。我们是否可以说,美国在贸易上长期处于对各国“下跪”的状态,特朗普上台后不准“跪”了,要站起来了?
我相信但凡得出这样的结论,肯定会招来一片骂声。在我看来,评判他国与美协议需避免双重标准。
国际谈判本质是利益博弈,能达成协议说明结果优于谈判前局面。还是以越南为例,2024年其对美4000亿美元出口的商品中有1200亿美元来自美国,占比超四分之一且利润率较高。若硬刚断贸看似有骨气,实则每年1200亿美元商品找谁消化?
所谓"全球200多国可替代美国成为新甲方"是幼稚观点。正因美能消化这些商品,特朗普才有恃无恐实施关税,否则也就不存在搞“对等关税”的可能了。
所有谈判都基于利弊权衡。国际经济秩序中,实力决定相对平等地位。生意场上甲方"压榨"乙方常见,后者接受苛刻条款是因仍有利可图。如同员工与老板谈薪资,虽称"平等协商",实则地位难对等,员工可选择离职,但前提是能找到新工作。国际贸易同理,能谈成即意味着或多或少有利可图。
综上所述,给签约国轻易戴上"跪"了的帽子是缺乏理性思考的幼稚行为。各国谈判时需综合考虑经济结构、产业优势、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,这一逻辑适用于所有与美达成协议的所有国家。
网上部分爽文虽提供情绪价值,却无实际营养,看多只会让思维退化。大家应该理性分析国际事务,需摒弃简单标签化,回归利益博弈的本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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